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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3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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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高考可加分?

    近日,有媒体报道,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起,除调整的奥赛类、科技竞赛类、体育特长生类外,7类考生可继续享受高考加分。其中,获得省级见义勇为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消息一出马上引起网友热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日前回应:“高考加分本意不是鼓励未成年人为了高考加分而去见义勇为,只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一种认可。”

    高考究竟该不该为见义勇为者加分?今天本版请来部分学生和专家,各抒己见。

    本版采写/钱嘉妮

    稍加完善可以实行

    郑博文(工业技术学校三年级)

    我认为出台的这项新政策稍加完善是可以实行的。见义勇为在我们这种和平年代似乎已经不受到重视了,所以通过这样的方法去推崇,并且给予正当的奖励也是应该的。虽然不排除很多拥有崇高精神的人,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并不是为了奖励,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有这样的鼓励方法,这是对见义勇为等行为的肯定和鼓励。

    尽管这会让很多为了加分而去做好事的人带有太多功利心,并且会引发诸多事端。但我还是认为只要能够完善政策,指明什么样的情况应当受到表彰,同时把审核机制的公平公正度提高,这样权衡利弊,这项政策的推行还是有不少好处的。它既能从高考生做起,改变现在人情冷漠的现状,又能够给那些品德优良但是学习上稍有欠缺的同学一个机会,让他们可以走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去完善自己的。

    虽然可能有人会说“如果是我遇到这件事我也会这么做”,但是真正得到表彰的却是别人。对于这样的情况,我想说做好事是点点滴滴的,不能因为有好处才去做,没有好处就不做,这样就算你遇到突发情况也不会有所作为。何况真正到了紧急时刻,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胆识去面对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认为这项政策是公平合理的,稍加完善可以实行。

    品德考核
    应当和高考区分开

    顾晓鸣(社会学家)

    高考是考核一个学生学习的手段,而真正对于一个人的度量应当是全面的,兼顾到道德、智慧和技能等等,我想这也是这项政策出台的一个原因。

    但是事实上,我们之所以一直以来只用高考来衡量学生,正是因为我们注意到了如果采用多种度量方法势必会产生非常多我们考虑不到的情况。现在有了这种形式的表彰,那么大到那些在奥运会上得奖为国争光的人,小到家庭困苦却一边忙着照顾家里一边用功读书的人,这些人都是出色的,可是我们如何用一把尺子去衡量呢?还有一种情况,在表彰时有5个同样优秀的人,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在这个过程中的公平性就无法保证了。因此我们仅仅用高考这样一个模式化的形式让高校筛选学生,这样才能去掉很多因素,使得高校选择生源的过程简单化。

    那么,我们应该完全摒弃对道德优秀的表彰吗?我认为这也是不可取的。但是把高考和这种方面的度量区分开是可以做到的。这是在另外一个层面上的评议,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因素,毕竟有很多高尚的道德是没有机会表现的。当然,如果一定要将两者结合,那么可以把对道德的考评变成高考的一部分,确立一种程序化的评分系统,把高考分数和品德分数综合统计。

    总之,这项政策的实行还是要有进一步思考的。如果它带来诸如学生不好好读书而专门去抢着做“好事”、争名夺利等这样的负面影响就不好了。

    可以另寻出路进行表彰

    张秋珏(上海大学大二)

    山东为见义勇为高考生加分的事,我发现聚焦点在于认为“把良知和正义明码标价是亵渎”。“明码标价亵渎论”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人们对于高考加分的义愤填膺,更是对于高考竞争的焦虑。

    首先,我并不赞同这种做法,但也不会去反对。这是对见义勇为学生的一种肯定,特别是在年轻学生对社会缺少关注的当下,这是教育部门对于惩恶扬善、是非价值观的一种正确导向。

    其次,对于网上“孩子,穿上这个再去抓坏人”的相关漫画我表示质疑。真的会有家长功利地为了这20分去鼓励孩子刻意地见义勇为吗?一方面,担心孩子安全的老师和家长肯定不会如此主张,谈何鼓励之说?另一方面,成长中的高中生已经趋于成人,尽管思想还不完全成熟,但至少已有基本的判断,难道真的会为了20分去乱冒险?

    最后,我觉得教育部门也许能有更好的方案去作出褒奖。

    不给见义勇为的学生加20分,在高考过程中一视同仁,大家通过考试公平竞争,排除这类加分等因素。而对于当事学生,在褒奖上可以通过诸如经济补助、物质奖励、证书说明等多种渠道表彰。这是权衡之后最公正的方法,既是对于高考其他考生的公平保证,更是对见义勇为学生的一种肯定。以我为例,我高二时因见义勇为获奖,高考那年也并未因此获得加分。当时获得了政府和公安局的小额经济补助和世博会门票。当时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意在“略表心意,对正义感的宣扬和赞扬”,这些也都在我意料之外。

    把见义勇为物质化是社会的悲哀,毕竟,见义勇为的学生的动机并非出于利益。争议见义勇为加分是一些网友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很好奇,为什么大家的聚焦点统统集中于那20分加分呢?

    整体的导向是好的

    杨雄(上海市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

    在这项高考加分政策出台前,山东省进行过一个大幅度的教育改革。他们就高考公平公正的导向对高考加分进行了一系列删减。为了突出公平,诸如特长生、竞赛得奖等加分政策都取消了。相对于这次的加分政策,这两者似乎看上去是有矛盾的。但事实上,这一加一减之间大有文章。

    原先的加分政策,只是考虑到成绩、应试等分数导向的内容,但是这次的确不同。这是对于公益方面、价值导向的重新建立,是对于增强学生公民意识的鼓励政策。现在很多家长、老师通常会在孩子的成才上过度关注学习成绩,又由于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会缺少一定的公民意识,所以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是很重要的。另外,针对现在学生群体中只会读书却缺少道德诚信、自私自利这样一个违背教育目标的现象,这样的一加一减正是对学生评价体系中权重的一个调整。所以不论是之前加分的减少还是这次新提出的加分,目标都是一致的——寻求更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事实上,在这个政策上,对于品德修养功利化的担忧也是成立的。为了加分而做好事、在评选过程中公权私用等现象的确会存在。因此,怎样降低担忧应当由监管力量的加强来保证。细化细节,那么整个过程就可以被监督,形成体系,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这项政策实行的公正性。另外,如果只是急功近利而没有用心去做也是不可能得到表彰的,做好事还是应该有持之以恒的毅力。

    我认为如果加以细化,这个政策是很好的。它的动机和导向都将现在学生的评判标准提到了一个更全面的道德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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