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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7月09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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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多项稳市政策出台

    证监会8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证监会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证监会将另行规定。证监会表示,公告中的举措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通知即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8日说,已出资1280亿元的21家证券公司资本充足。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为证券公司提供充足的流动性支持,保障市场稳定运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当日已向21家证券公司提供2600亿元信用额度,用于增持股票。

    中金所8日宣布,自8日结算时起,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卖出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的10%提高到20%(套期保值持仓除外),9日起提高到30%。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8日表示,为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协助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拆借、发行金融债券、抵押融资、借用再贷款等方式获得充足的流动性。人民银行表示,将密切关注市场动向,继续通过多种渠道支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保监会8日发布《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比例上限由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达到30%比例上限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同时,通知还适度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的资产认可比例。

    国资委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111家中央企业8日联合发布承诺书,承诺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昨日表示,针对近期境内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财政部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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