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们注意啦,你们也将有自己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啦!近日,为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市教委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印发给各级教育机关和学校。 市教委说,评价记录将以高中学校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高中学校和社会机构统一录入、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各高中需公示具体实施办法,录入的学生信息(除个人隐私外)都要公示。评价将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促进素质教育。 据了解,该办法自2018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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