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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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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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四项便利化政策 在上海等三地先行试点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本报讯 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出新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银行在能够确保交易真实性的前提下,可简化试点企业的单证审核,为其办理相关外汇收支业务。二是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此次试点进一步明确,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不进入企业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三是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四是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对于付汇业务量较大的企业,此举将进一步缩短付汇业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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