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城事

上一版  下一版   

 

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篇   下一篇

 

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保

青年报记者 陈晓颖

青年报记者 陈晓颖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人社局市医保办获悉,自11月19日起,17种国家医保谈判准入抗癌药已纳入本市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全面执行。据介绍,新增准入的17种抗癌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

本次通过国家医保谈判新增准入的17种抗癌药品中,西妥昔单抗等4种药品已先行纳入了上海市医保支付,其余13种此次也全部纳入。这些药品的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中肿瘤靶向药品医保支付仍延续本市现有政策,实行个人定额标准自负。记者从市人社局(市医保办)了解到,这次国家医保谈判准入的17种抗癌药中,有13种原先在上海都是自费的,大部分是这几年新上市的品种,用量不多,所以医院基本都没有配备。这次通过前期准备,目前已经有部分医院开始配备,其他有需求的医院也正在陆续进药,但医院进药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为保证这项惠民政策能尽快惠及患者,本市医保部门将继续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督促有需求的医院及时配备这些药品。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在综合考虑药品价格下降、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后,原先已纳入医保支付的部分肿瘤靶向药个人定额自负标准也进行了相应下调。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