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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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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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 刘昕璐

本报讯 上周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等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法规草案及相关说明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两部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0日。反映意见的方式: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一处;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件:fgwyc@spcsc.sh.cn;传真:6358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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