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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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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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执法总队与电商行业协会携手创建“绿色电商环境”

青年报见习记者 钟雷

    电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难点多。青年报资料图 记者 吴恺 摄

本报讯 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过去一直是电子商务产品监管中的难点问题。昨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与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电商协会”)共同签订共建互联网消费环节保障机制协议,未来两者将打破机构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建立电商投诉“绿色通道”,一改过去执法“步子迈不开”的难题。

电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监管难点多

去年由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确立了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40万亿元、网络零售总额10万亿元和相关从业者5000万人三个发展指标。据了解,近年来电商平台的销售额正以平均每年15%~20%的幅度快速增长,但在蛋糕越做越大的同时,潜藏在蛋糕中的“蛀虫”也越爬越深,在逃避监管方面愈发“精明”。

“目前电商产品的质量确实令人担忧,从过往网上监督检查的结果看,产品的平均合格率仅有80%,个别产品低至60%左右。”据市质监局执法总队总队长周跃进介绍,电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十分普遍。

为了正电商行业的风气,质监部门也一直在积极开展工作。除了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还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溯源机制,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和企业监管等四项措施,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质监部门表示,电商经营平台上信息众多、瞬息万变,住要通过两个渠道获取电商经营产品质量的信息。一个是通过电商平台对产品的描述以及广告信息寻找是否存在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另一个是通过消费者对网购产品的评价中发现违法端倪,从而顺藤摸瓜,发现违法行为线索。

然而,方法有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步子却不好迈。“原来我们在监管时需要自己去找企业,有时候碰到注册地在上海,但是实际在外地经营的企业,在调查中线索很难发掘。”据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应急机动支队支队长崔红介绍,过去由于信息不通畅,执法过程中往往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而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则为质监部门未来的执法打通了一道“方便之门”。

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电商投诉“绿色通道”

根据协议内容,执法总队与电商协会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渠道,在平时工作中,切实加强产品质量情况、行业总体状况、市场调查研究等方面的互通互报和信息共享。同时,电商协会一旦发现电商平台有涉嫌生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产品的情况,应及时通报给执法总队。执法总队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行政执法职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电商协会。电商协会在接到反馈后,应充分发挥协调监管作用,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全力配合调查,采取下架、清退、停止生产销售等措施。电商协会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执法总队。

“电商协会下面有大量会员企业,协会对企业更加熟悉,新模式在原来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企业监管更变通、快捷、高效,也节省了人力、物力。”崔红表示,这样的模式未来也将成为长效监管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执法总队还将配合电商协会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建立质量管控体系,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对消费者投诉做到快速受理、依法处理、高效解决,推动建立电商投诉处理“绿色通道”,促进电商平台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提升。执法总队还将协助电商协会开展产品质量测评,进行行业质量状况调查,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协助建立行业自律的信用体系,促进行业质量提升。

此外,执法总队将配合电商协会开展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电商协会对执法总队有关人员进行电子商务等方面相关知识培训。

质监部门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电商自治的长效机制,仍需通过行业自律,并发挥行业协会多方联动协作的作用,最终要靠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形成联动共治的工作机制。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