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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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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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捕277只麻雀频偷猎终落法网

见习记者 钟雷

本报讯 麻雀在乡野田间十分常见,并被列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受到法律保护。但近日,几名喜欢野味的男子竟用大型捕鸟笼非法捕猎20余次。金山警方随后将几名“偷猎者”抓获归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人被刑事拘留。

根据警方提供的记录仪画面显示,不久前,金山公安分局吕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厢式货车行迹可疑,民警遂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发现车上共坐着7名男子,后面车厢内有几个麻袋,里面还有鸟叫声。当被问及里面装的什么时,几名男子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民警将麻袋打开后,发现内含一个卷起的捕鸟网,展开后长度约30米,网中装满麻雀。

民警随即将7名男子连车带人一起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清点,捕鸟网里共有277只麻雀,其中绝大部分已经死亡。经送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这些麻雀大多是今年繁殖的麻雀幼鸟。经询问,徐等七人交代了自今年6月以来多次窜至金山区吕巷等地使用捕鸟网、摇铃等器具非法抓捕野生鸟类20余次,非法获利近14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处罚力度和数额明显增大,保护法中规定无论是否在禁猎区、保护区内,凡使用禁用方法非法猎捕野鸟20只以上,即便是常见的麻雀,也将获刑。该法第24条规定: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且根据我国《刑法》第341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目前,徐某等7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