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有些品性,是天生的。假如先天没有,后天也教不会——比如说,做人家。“做人家”在上海话里的意思就是“节俭,会过日子”,基本上可以想象那种“一个硬币掰成两瓣花”的光景。
我们家元宝,是一个,才一岁多就初露端倪。
印象最深的一回,我陪元宝在小区晒太阳,边上一同晒太阳的小姑娘正在吃小番茄。看元宝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小姑娘的家长就送了我们一个小番茄。正中下怀,元宝起劲地吃起了我手上的小番茄。一口,两口,三口……再往后,我就发现原本吃兴正浓的元宝突然“收敛”,用舌头顶出我要塞进他嘴里的小半个小番茄,只用门牙咬一点点下来吃。这样莫名胶着了几下,我总算恍然大悟:元宝舍不得把唯一的一个小番茄吃完,他要慢慢品尝!
仔细留意观察元宝平常的表现,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假如大人只给了他一块饼干,他会把这块饼干一直捏在手里;直到大人允诺他这块饼干吃完,再给他一块,他才会把手上的饼干吃了。
如果吃到自己喜欢的菜,比如花生、豆子、胡萝卜之类的,元宝通常会把最后一口含在嘴里,一直含到没味道了才吃下去。
最通常的就是,他吃零食的时候,吃到还剩最后一点的时候(得到的信息是大人不会再多给他),就会只用舌尖舔一下,再舔一下,尽量延长享用的时间。
这对于一个才一岁多的小朋友,真是颇为令人费解。因为他那么小,我们不会这样“指导”他;家里也没有人这样做让他效仿。唯一的结论就是——天生的,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