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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07月27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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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中介骗取买房者“加急费”
青年报记者 卢燕

    本报讯 近年来,有关“黑中介”的新闻层出不穷。去年,上海发生了就白领周女士通过中介买学区房遭诈骗的事件。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追缴胡某的非法所得,发还至被害人。

    出生于上海的胡某今年37岁,初中文化,曾先后因盗窃、诈骗、挪用资金三次被刑。2015年6月1日,他被上海一家房产经纪公司招录,担任业务员一职,从事房产居间中介工作。

    在职期间,胡某介绍给了周女士一套位于浦东新区北艾路的学区房,价值340万元,并收取了房产中介费1.5万元。此后,房产交易过程中,由于周女士经济并不阔绰,为了支付这套房子的首付,她必须卖掉现住的房子。但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只要这一流程稍有耽误,周女士就必须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此时,胡某告诉周女士,自己有办法缩短流程时间,但周女士必须支付给他8.7万元的加急服务费及房产税费。为了规避高昂的违约金,周女士便答应了。然而,胡某在收取了该费用后,并没有帮周女士解决问题,而是自己用来赌博挥霍。

    2015年6月底,胡某在收取买主汪先生中介费1万元后,明知自己没有代客户缴纳房产税费的职责,又以收取加急服务费及房产税费为由骗取了汪先生2万元,用于个人赌博挥霍。

    2015年7月13日,胡某虽辞去了房产经纪公司的工作,但其隐瞒已辞职的事实,竟利用在职期间曾向买主徐先生和劳女士介绍过房子的关系,以代缴房产税费为由,分别骗取了徐先生5.4万元、劳女士3.84万元。案发后,胡某向徐先生退还了2000元。

    同年12月24日,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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