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汽股份承诺违约事件又有新进展,深圳明曜投资获得一汽轿车超过3%以上股东授权,并于6月16日向一汽轿车提交了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相关情况,不过,在20日晚间一汽轿车发布的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中,却未见中小股东的临时提案信息,这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并向一汽轿车发出了关注函。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一汽轿车核实中小股东的临时提案事项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要求一汽轿车对相关事项做出说明。深交所要求一汽轿车说明公司董事会对提案人资格的核查过程及结论,并提交相关律师意见;要求一汽轿车说明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本月3日,“一汽系”旗下的两家上市公司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双双披露了《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将5年前做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不可撤销承诺”延期3年履行,6月6日,在一汽违约事件引发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双双跌停的当日晚间,深交所便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在6月13日之前回复并履行信披义务。也就是说,一汽轿车在一个月之内遭交易所两度关注。
不过,一汽轿车以“一汽股份对关注函十分重视,正组织人员研讨,与交易所沟通后获准延期回复”为由,直至6月17日晚间才回复交易所第一份关注函。公司对不按期履行承诺原因的回复与其之前公告并无太大差别。对于交易所询问若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采取的措施时,一汽轿车只是表示,该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在表决时一汽股份需要回避表决。同时,公司会持续加强与一汽股份公司针对承诺履行的沟通和提醒,积极推动承诺履行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