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规划参与权、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建议权,是本市深化街道体制改革赋予街道的两项重要权力。昨天,《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说,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处于行政的末端和基层的顶端,是政府与基层的重要连接点,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关键所在。此次修法将围绕完善街道办事处职能、理顺条块关系、推进社区共治、指导基层自治等内容,总结基层改革创新经验,为保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为此,修订草案提出,应依法将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向街道办事处开放,实现职能部门业务数据在街道层面的整合、分类、共享。同时,设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以及与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体系;对在社区服务和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修订草案还明确街道强化指导基层自治。街道办事处应指导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照章程开展自治活动。同时,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
记者 刘昕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