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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08月12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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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给学生贴心理疾病标签

    本报讯 教育部官网日前公布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目标、功能、规格,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和建议,明确要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指南》同时要求禁止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

    “个别辅导室”要充分保障学生隐私

    《指南》规定,心理辅导室主要功能是开展团体心理辅导、进行个别心理辅导、监测全体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营造心理健康环境。强调要求了解和监测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对有需要的教职工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教育方法。

    《指南》规定,在基本设置上,心理辅导室应选择建在相对安静又方便进出的地方,尽量避开热闹、嘈杂区域。楼层不宜太高。

    心理辅导室内部环境应温馨、整洁、舒适,以清新、淡雅、柔和的暖色调为主,光线适中,自然光、灯光强度合理。

    心理辅导室应设置个别辅导室、团体活动室和办公接待区等基本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单独设置心理测量区、放松室、自主自助活动区等。个别辅导室面积要求10-15平方米/每间,教师咨询椅或沙发,与学生咨询椅或沙发成90度或60度摆放,要充分保障学生隐私性要求。团体活动室面积要求20平方米以上/每间。

    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指南规定,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每天均应开放,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有一定时间向学生开放,并安排专人值班。

    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心理辅导室应为学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但在学生可能出现自伤、他伤等极端行为时,应突破保密原则,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其监护人,并记录在案;谨慎使用心理测评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并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自愿基础上进行,禁止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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