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罗先生撕下新买二手房“脸皮”重新装修时遇到了难题:房东原本是将两套房子打通使用的,但出售时又“封”上分开销售,先买的邻居已将通道公共墙体几乎全部独占,影响了自家装修。
二手房现“空心”公墙
不久前,罗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购买了恒业路313弄一套43.7平方米的两室户老式公房。该老式公房原有简单装修。罗先生买下后,就请装修公司设计效果图,准备重新装修。
效果图设计好后,装修公司便进场敲墙打洞,准备将原来装修拆掉从零开始装修。然而,在拆除原来装修中的厨房部位时,接到了隔壁邻居的善意提醒:原来墙壁上的瓷砖和涂料,拆卸时不好用大锤敲,需用其他工具小心凿,否则会影响隔壁的装修。
罗先生让装修工人如是照办。结果,小心凿的过程中大吃一惊:厨房一面与隔壁邻居共用的墙体上,竟是一个约两米宽、两米高的“门”,“门”的大部分位置,已被隔壁邻居用于安装木质壁柜了。
疑房东“打通房”分卖
罗先生问邻居,邻居说先于罗先生不久买下并装修好这套房子,而这两套房子,原来都属于同一个房东。这扇门,其实就是邻居将两套房子打通合用时的通道。
从“门”上方实体墙开裂情况来看,这扇“门”非房屋原始建造时就有。从“门梁”已锈迹斑斑而“门洞”钢铁框架锃亮情况来看,“封门”行为远在“开门”之后,极有可能就是近期发生。
至此,罗先生恍然大悟:房东在不想继续合用这两套房子后,就用这个钢铁框架来“堵门”。由于钢铁框架外面“包”了层石膏板,石膏板上又刷了涂料,于是,这堵“空心墙”看上去仍像“实心墙”,以致他购房时没想到,也没有看出来。
新房东装修面临窘境
罗先生说,当初购房时,中介和房东都没有如实相告,后来再去问中介时,中介说不知情,而问房东时,对方如同“人间蒸发”一样,杳无音讯。他怀疑房东有意而为之,向他和中介都有意隐瞒。
罗先生说,他认为邻居不该近乎全部占用公共墙体中的“门洞”,但邻居家已装修好,不便也不愿意拆除或改动。
他原来的设计是,在这面公共墙体中的“门洞”部位打上膨胀螺丝,挂上脱排油烟机。但是,现在面对“空心墙”内邻居壁柜仅一两毫米厚的背板,装修工人连连摇头:“这么薄的板子,别说打膨胀螺丝,就是普通的钉子也不能钉——一钉,就要钉穿壁柜背板。”
罗先生也想到了更改设计,但是,43.7平方米的两室户,“螺蛳壳里做道场”,与餐厅连在一起并借用了卧室一角才4平方米左右的厨房位置不能变,厨房的这三面墙,除了这面“空心墙”外,另外两面墙中,一面安装了门和窗,不能安装油烟机;另一面正对门和窗,也不好安装油烟机。
现在面临的情况就是,如不把“空心墙”变成“实心墙”,确实不好安装油烟机;而如果再在“空心墙”外砌一道“实心墙”,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厨房,将显得更为局促。
律师:受害者可以起诉
采访现场,青年报记者试图联系这套房子的上家,但是,拨通对方手机后,没有人接听。记者也试图联系隔壁邻居,但当时隔壁家里没有人。
记者同时发现,被撕掉“脸皮”的这套房子,除了厨房位置与隔壁邻居有共用的一个“门洞”外,阳台部位,也同样共用着一道“空心墙”。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如此涉及房子重要事项的情况,上家应该在交易前如实告知下家,否则,下家可以从买卖关系角度起诉上家,要求其将“空心墙”恢复为“实心墙”,并赔偿罗先生因此造成的损失。赵星海律师同时认为,公共墙体为两户邻居公用,先装修的邻居将“空心墙”近乎全部占用,影响了后装修邻居对公共墙体的使用权,先装修的邻居有义务排除其对后装修邻居的侵权行为,否则,后装修的邻居可以从相邻关系角度进行起诉,要求对公用墙体的使用权,并向先装修邻居索要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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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罗帮你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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