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继沪港通推出带动上海股市开启国际化步伐之后,上交所在市场化方面又有新措施。针对此前上市公司定增停复牌标准不清晰、原因模糊不清等问题,交易所规范相关流程和标准,于日前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停牌、延长停牌以及复牌的标准、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定增停牌限10个交易日
此前市场普遍反映,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时间长,是沪港两地市场的一个重要差异,和港交所停复牌注重效率、信披详尽相比,沪市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滥用停牌制度的嫌疑。随着国际资金的入场,这一顽疾也到了需要直面的时刻。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为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变化,缩小沪港两地在停牌监管规则上的差异,《通知》根据市场效率原则,严格规定了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停复牌的标准、时限和程序。
上交所对2012年以来沪市公司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案例统计发现,停牌时间平均为13.5天,其中70%左右的公司在10个交易日以内。因此,《通知》规定筹划非公开发行停牌一般不超过10个交易日。
信披须有“真料”
针对上市公司以往披露的筹划进展过于简单、延期复牌情形千篇一律、终止筹划原因含糊其辞等问题,《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对停复牌原因及进展情况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通知》要求公司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进展,包括审计评估、报请有权部门批准等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应当在延期复牌公告中详细说明无法披露方案的具体原因,对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
此外,公司应当在公告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后的2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并披露筹划过程以及终止筹划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