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卡上明明写着兑换中秋礼盒,但是,市民许女士持百礼通礼品卡兑换时不但被拒绝,卡内金额也“被消失”。
9月2日,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联系百礼通礼品卡兑换中心经营方颢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客服部门,对方虽说已全额退还卡内余额,但仍坚持不同意让许女士兑换中秋礼盒。律师认为,商家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摄影报道
礼品卡竟不能兑换中秋礼盒?
许女士手中的百礼通礼品卡为388型年货卡,她说这是今年春节时单位所发,由于卡上称不兑换年货时,也可以兑换其他礼品,于是过年时就没有兑换;端午节时,她持礼品卡到百礼通礼品卡兑换中心官网兑换礼品也没有成功。
许女士告诉记者,礼品卡有效期至今年12月30日,为尽早“消费”完这张礼品卡,中秋节之际,她又到百礼通礼品卡兑换中心官网兑换礼品,结果,输入卡号和密码后,卡内金额显示被“消费”完,所要的礼品却兑换不到,而向百礼通礼品卡方面要求退还礼品卡内余额时,被拒绝,“工作人员说不能兑换——兑换要到10月1日以后”。
许女士说,她最难以接受的是,要求退还卡内余额被拒时,百礼通礼品卡方面给出解释是“客户订错,不愿意退”,“我什么时候说我订错了,我什么时间说不愿意退了?他们不愿意退,还将责任推到了我身上,真是出人意料!”
百礼通的解释被认为不合理
据记者了解,许女士所持百礼通年货礼品卡上称,在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3月15日期间,可以兑换年货礼品,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成功兑换年货礼品,可以在2014年2月19日至12月30日期间,兑换其他礼品,其他礼品包括端午礼盒、中秋礼盒等。
记者联系百礼通礼品卡兑换中心经营方颢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客服部门时,工号2901工作人员解释,公司在推出百礼通年货礼品卡的同时,也推出了端午礼品卡和中秋礼品卡,并推出了中秋礼盒,但是,根据公司现在的规定,中秋节期间,只有中秋礼品卡才能兑换中秋礼盒——在此期间,原来的年货礼品卡,只能兑换其他非中秋礼盒的产品,如果想兑换中秋礼盒,需在中秋节之后。
对于许女士说礼品卡金额“被消费”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不会“吞”掉他人礼品卡内余额,许女士年货礼品卡内余额,在她未能成功兑换礼品后,已全额返还,许女士仍可以继续使用。
对于百礼通礼品卡方面的解释,许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也认为不合理,“我看过,也试过,他们所说兑换其他不是中秋礼盒的礼品,只是床单这样的礼品,如果兑换,还要另外加钱,这样的兑换方式,谁能接受?”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认为,商家礼品卡售出后,就与消费者间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礼品卡上有关使用说明,就是商家向消费者所作的承诺,是合同的一个要件,作为要件提出者,商家应该主动履行其义务,否则,就构成对消费者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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