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前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表决《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的议案,获得超过70%债权人通过。
本次会议过后,管理人将着手组织安排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如果管理人无法在重整后找到重组方,超日太阳将面临破产清算。
在此之前,*ST超日于今年3月4日晚间公告称,“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8980万元将无法全额支付,成为债券市场的首例实质性违约。
随后,深交所决定*ST超日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另外,其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据了解,*ST超日已连续3年亏损,2011年、2012年、2013年其净利润分别亏损1.1亿元、16.76亿元、13.31亿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超日太阳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