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人大已启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消条》)修订程序,并将于年内正式颁布,修订前,市民可以通过@上海市消保委新浪微博等方式提供建议。
新问题层出不穷
近年来,网络购物、预付性消费等新的消费方式快速增长,与之相关的消费投诉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业内人士认为,要处理好消费领域出现的诸多投诉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上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从而为消费争议纠纷的解决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
此次上海《消条》的修订,定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基本规定,对《消法》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比较原则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创新,力求体现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的地域特色和地方特点。
多种方式提建议
在新《消条》正式提交人大审议之前,为推动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社会各界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市消保委,依托上海人大公众网(www.spcsc.sh.cn)、上海315官网(www.315.sh.cn)、东方网(www.eastday.com)三大网络平台于7月18日起推出“您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有何期盼?”大讨论活动,网友可点击三家网站主页上的相关链接登录大讨论专题页面,以文字、图片等方式发表观点。
与此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官方微博、东方网官方微博、东方网官方微信也将开展互动讨论,征集大家对《消条》修订的意见和建议,消费者可以@东方网新浪微博、@上海市消保委新浪微博参与讨论,市消保委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