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情况说明会,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介绍并解读了2014版负面清单。据悉,与老版本相比,新版“负面清单”实现了大幅“瘦身”,其中特别管理措施由原来的190条调整为139条,调整率达到26.8%。
据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介绍,与2013年负面清单相比,2014年负面清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开放度进一步提高。从开放的角度看,取消了14条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管理措施,与2013年相比,进一步开放的比率达17.4%。二是透明度进一步增加。2013年负面清单中无具体限制条件的55条管理措施大幅缩减为25条,并明确了部分无具体限制条件管理措施的条件。三是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衔接。
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对2013年负面清单中14条对内外资均有限制或禁止要求的管理措施,不再列入负面清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制造业领域等,如限制投资联苯胺、颜料、涂料生产、限制投资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等。
未来,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相关措施。市商务委副主任顾军介绍,建立自贸试验区的根本目的是为我国下一轮的对外开放做一个试验,通过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将对中国开放格局带来深刻影响。自贸试验区挂牌9个月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的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23项措施均已可实施,截至目前,已有244个项目落地,服务业扩大开放取得了积极成效,对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上海市在去年服务业扩大开放23项措施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提出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于6月28日获国务院批准。
据悉,31条进一步扩大开放措施中,服务业领域14条、制造业领域14条,采矿业领域2条,建筑业领域1条。下一步,上海市将与商务部联合报请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31条扩大开放措施涉及的相关行政法规;同时,将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相关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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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实施以来,外商投资在自贸试验区内稳步增长,新设外资企业数从去年10月份当月新设29户,到今年6月份(到28日)的207户,月均新设外资企业数上升了7倍。截至6月底,挂牌后累计新设外资企业1245户,是同期的8.6倍,新增注册资本超过73亿美元,是同期的4倍。
新设外资企业中,92%左右属于负面清单范围以外,按照备案方式设立。投资者通过登录自贸试验区的投资服务平台,自行比对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当场完成备案手续,比原来外资审批方式下的8个工作日大幅度缩短,大大方便了境外投资者的投资。
新设外商投资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数量前10位的分别是中国香港、美国、中国台湾、新加坡、日本、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维尔京群岛、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