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共上海市委13日下午举行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市委、市政府在去年12月出台的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中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市委常委会、市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加大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力度,加快推进竞争类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支持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若干意见》还就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股权比例结构、加快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实施股权激励探索员工持股、明晰企业改制重组的决策程序、规范财务审计和企业价值评估、坚持市场决定对象和发现价格、平等保障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和环境等各方关注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