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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