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伟
近日,温州市洞头县住建局法制监察科科长钱阿思成为温州首个任前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示财产的官员。据公布资料显示,钱阿思家庭年收入7万元,有房无车,没有投资或入股情况。洞头官方表示,干部有漏报、谎报、瞒报财产等信息的行为将“一票否决”,不予任用。
(据《现代金报》)
衡量官员财产公开是否在“玩真的”,主要有两个指标:一是能否涵盖整个家庭的财产情况,二是能否做到向全社会公开。在此意义上说,虽然只是首次“试水”,洞头县此举的意义仍值得肯定。
任前财产公示,往往是对拟提拔和升迁的官员进行财产公示,也就是说,将公示与提拔任命相捆绑,倒逼官员廉洁自律,除非你不想升迁。诚然,这只是县级层面针对纪检官员的制度,距离真正的官员财产公开也还有不小的距离,但相较于十几年来制度层面“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窘况,这种主动向自己开刀的做法仍然是前进了一大步。
某种程度上说,廉洁不仅是官员的品格,也是自身的业绩。既然想要升迁到“更加重要的工作岗位”,那么财产公示无疑是对其过去道德操守的最好证明,甚至直接可以作为竞争时的筹码。腐败官员的连续升迁是一种灾难,因为升迁只会给腐败带来便利、为公众带来损失,而如果这项政策执行有力,那么他们在觊觎官位时必有所忌惮,而且公示内容也可以起到“参照物”的作用,便于公众监督,使制度本身就起到了防腐拦阻索的作用。毕竟,贿赂一个领导容易,想要遮蔽众多网民的火眼金睛是有一定难度的。
任前财产公示的做法,实际上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一种变体,为的就是减少制度推进的阻力,打开官员财产公开的突破口。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学界仍有争议,而如果总是在基层试点,难以向高层推进,到头来也难逃作秀的指摘。所以,作为次优选择,其积极意义虽不容抹杀,但也只是一个起点,很难单兵突进。真正的反腐防腐体系建设,离不开制度上的顶层设计,更需要有铁腕整治的魄力和决心——从来没有完美无缺和一杆见影的制度,学游泳先要从下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