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柳先生 投诉:我住在浦东新区三林镇东明村池河大队,10多年前开始用液化气时,就向队里交了2700元押金,交钱后一直由六里液化气站送气。前段时间,液化气站要将原来的蓝色钢瓶换为黄色的,要求我再付180元押金。这样合理吗?
记者 罗水元 反馈:记者采访时,该单位有关负责人曹女士称,公司的用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付给公司押金并使用,另一种是用户向所在生产队以“买断”的形式使用。前一种的押金一般不超过200元,后一种由生产队定。
公司近期确实在推进将蓝钢瓶换为黄钢瓶业务,如果用户有原来的缴费凭据,换钢瓶时不需再付押金。由于柳先生没有以往缴费凭证,才被要求支付18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