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水元 施小姐抱着美好愿望前往五角场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伦特微”)瘦身,结果却未能如愿,要求退款时,被“打闷包”。1月26日,本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热线记者现场采访时,店内有关负责人承认了“打闷包”的情况,但如何善后处理还不得而知。律师指出,《伦特微合同书》中部分条款涉嫌“霸王”条款。
瘦身不成要求退款
却得不到明细清单
施小姐说,看到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的招牌,为进一步使自己身材更为漂亮,就于2011年9月前去瘦身,第一次就交了9000元。虽然瘦身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她还是接受店内工作人员的建议,陆续购买了一些项目,至去年3月,所购买项目费用累计达5万多元。
但她不久后仍发现瘦身效果并不如意,而且,店内原负责人离职后,新来工作人员的服务也令她不满。她就要求退款。经过交涉,对方虽然同意了,但所退款项只有1.5万余元,与她计算后的退款预期值相差较大。她要求对方出具退款清单,对方则坚持不给。
日前,记者现场采访时,看到施小姐出具的《伦特微合同书》上,她所购买的瘦身项目包括10次个人护理(900元/次)、10次水肿护理(1050元/次)、5次紧肤美体精华护理(1050元/次)、30次排毒护理(780元/次)等,总费达5万多元。
但是,施小姐拿不出哪些项目已消费的凭证。施小姐说,每次消费时,她都索要消费凭证,但店方都不愿出具,她自己计算下来,扣除已消费项目,店方至少应该退还她3万元。
“伦特微”相关合同
退款需扣除30%
在店内,“伦特微”现场有关负责人承认,原受理施小姐业务的负责人已离职,施小姐索要退款时,店方也给了,但没有给出消费清单和退费明细表。记者欲就此事进一步采访时,店方负责人要记者与有关法务人员沟通,并称将马上联系法务人员,法务人员会主动与记者联系。
但是,记者并没有接到“伦特微”法务人员的主动联系,记者后来联系有关法务人员时,对方说还不知道施小姐就退费与“伦特微”发生纠纷一事,而一般情况下,店方与顾客退费时,由他们自行处理,不会与法务人员联系。
记者注意到,《伦特微合同书》为一份格式合同,合同上关于顾客与店方解除合同的约定有这么内容:解除合同后,顾客原来消费的项目,按原价计算,余额需由“伦特微”扣除30%后才能退还。
》律师说法
合同部分内容涉嫌“霸王”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赵星海律师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应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即使解除有关消费合同,也应该将消费情况明明白白计算,而不应该“打闷包”。据此,赵星海律师认为,如果《伦特微合同书》为格式合同,其中关于解除合同时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责任条款,过份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有“霸王条款”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