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帮你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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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罗水元 日前,周先生向本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热线投诉称,海博出租车司机有意多收他43元车资。12月19日,海博方面回复记者称,虽暂无证据证明“的哥”是否真的多收车资,但愿意相信乘客,将对其“退一奖二”,并依公司有关规定对涉事“的哥”进行处理。12月20日,周先生回复记者,已得到“退一奖二”的奖励。
乘出租刷卡43元
又再付现金43元
周先生说,12月4日上午10∶44,他从瑞金医院出来后乘坐一辆海博出租车,于11∶02到达目的地浦东三林。付车资时,他拿出了交通卡刷了一次,但司机说没有刷好,当他准备再刷一次时,司机要求他付现金,听从司机建议,周先生付了43元现金。
周先生说他当时没有怀疑,拿完司机递过来的发票就走了。出乎意料的是,12月5日上午,他在使用公交卡时发现卡内余额不对。因为乘坐出租车以后再没有使用过那张交通卡,他索性拿当初那张出租车发票进行比对。他发现,出租车发票上有他的交通卡信息并显示拉卡成功。“既然拉卡成功,怎么还要收我43元,这不是重复收费吗?”周先生说,他当即拨打了出租车发票上所留投诉电话,对车号为970—70873230,司机证号为323692的海博出租车司机进行投诉。但投诉后,对方回复说,通过查询GPS系统,没有查到他所反映的出租车从瑞金医院到浦东三林的行驶纪录,周先生表示不满。
相信乘客投诉
将对其“退一奖二”
记者将有关情况反映给上海海博出租车公司后,12月19日海博出租车公司有关工作人员黄先生回复记者,周先生曾于12月5日9∶39向海博投诉,当时他说事发于12月5日,在受理投诉后,就通过GPS系统调看那辆出租车于12月5日上午10∶44至11∶02的行驶记录,而非12月4日同时间段的记录,才没有看到相关记录。
黄先生说,在了解本报记者反映的情况后,公司高度重视,查询GPS系统后发现周先生所反映出租车确实于12月4日上午10∶44至11∶02从瑞金医院驶至浦东三林,也确实刷了周先生所说的公交卡43元。公司马上询问当事司机,司机表示时间太久,记不清楚了。
黄先生明确表示,尽管现在还没有查到司机重复收43元车资的证据,但作为一个品牌出租车公司,作为反映城市文明形象的一个窗口,公司会为乘客的利益着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会尽可能给乘客满意的答复。
黄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已决定,根据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将对周先生“退一奖二”,“退一”,即按他所说将“的哥”原来多收的43元退还,“奖二”,就是周先生作为一个乘客,也是举报者,将对他的举报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多收金额的2倍,即86元。
黄先生还表示,“退一奖二”费用将由当事司机支付。公司对每个“的哥”都建立了诚信档案,公司将把周先生的这次投诉,记录到当事司机诚信档案中。
回复记者后,海博方面立即联系周先生,由于周先生手机关机,12月19日一直没有联系上。12月20日上午,周先生告诉记者,已得到“退一奖二”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