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昕璐 本市将立法细化国防教育内容和方式,昨天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一审的《上海市国防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中规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集中军事训练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
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明确了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初任培训,应当设置国防教育的内容。对于青少年人群,根据小学和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不同特点,分别作出相应规定。特别是要求小学和初中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高等学校学生接受国防教育情况则记入学籍档案。
据了解,目前,本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军训普遍施行“5+5”模式,即5天在校训练,5天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集中训练,修订草案此次明确规定其“参加集中军事训练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0天”。不少学校和有关单位反映,目前使用的国防教育教材普遍滞后,对学生缺少吸引力,而让学生喜闻乐见的国防教育教材、生动鲜活的国防教育电影、网络资源实在太少。
为此,修订草案中明确了国防教育教材、国防知识读本、国防教育音像制品和网络教育资源等编制、开发的责任主体和相关要求。
另外,为进一步发挥国防教育基地的影响力,修订草案还明确规定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国防教育基地在国庆节、建军节也要向社会免费开放,通过扩大免费开放的时间,进一步发挥其对社会大众的教育功能。有审议意见认为还应当对中小学生个体自行参观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