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
2005年,中国女子长跑名将孙英杰因向教练王德显讨要奖金一事而轰动体坛,如今,她的丈夫汪成荣又因为奖金惹上了麻烦。因汪成荣所带的两名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中残联奖励汪成荣149.91万元。得知消息后,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要求汪上交奖金由组织重新分配,汪成荣不同意。2011年12月28日,青海体工一大队给予汪成荣停职处理。(据《新京报》)
汪成荣是否该独享这笔奖金,似乎各有各的道理。值得注意的是,事先单位并不知道汪成荣拿了多少奖金,而中残联也只是在事后的一份函件认定,汪成荣拿的149.91万元为“教练员奖金”。试想,发奖一方如果在事先就将奖项的设定、评奖的标准、奖励的对象和奖金的分配等细节以通知的形式公之于众,就不会出现如今的争抢,也就不会将获奖本人和所在单位都置于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奖一个教练员就超百万,此番奖项的盘子到底有多大?中残联何以拿不出一个详细的分配章法?
残奥百万奖金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否则,突出贡献者会觉得委屈窝囊,其他参与者会觉得不公平、不阳光,挫伤体育界致力于残奥事业的积极性。解铃还需系铃人。要厘清这笔奖金的来龙去脉和真正的得主,中残联必须积极回应,出面将奖金的事说清楚,同时打开账本,让公众看个明明白白。如果在这次奖励中确实存在大头小尾只重奖教练员、忽略其所在单位的贡献,应予以立即纠正。体育界利益争夺的盛宴背后,其实是民众公共财富再分配的博弈。要想在体育赛事中消除奖金引发的纠葛,体育主管部门应从制度源头上定下规矩,要求每一个奖项的评比过程都必须在阳光下操作,以减少类似纷争,防范体坛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