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罚款拖不得

上海对逾期者每日加处3%罚款

青年报 记者 陈泳均

现场民警向违法当事人进行提示告知和解释说明。本版均为受访者供图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隐患,自昨日起,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落实加处罚款措施: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自第16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本金。对于3月13日之前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执行加处罚款。

  青年报记者 陈泳均

  记者了解到,自昨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开具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已印有明显提示,现场民警也都一一向违法当事人进行提示告知和解释说明,提醒当事人及时缴款。

  值得注意的是,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人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仍不容忽视,成为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近期发生的两起典型事故,再次为交通安全敲响警钟。1月19日6时许,浦东新区周邓公路近康达路,一行人闯红灯进入人行横道,在车流中穿行,与正常行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月3日14时许,闵行区三鲁公路竹园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进入路口,与正常通行的小客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受伤倒地,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针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高发频发问题,上海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攻坚整治行动,聚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强化执法整治和普法宣传。

  严管是手段,安全是目的。下一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深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根据商圈、学校、郊区等不同区域道路特点“分类施策”,面向老年人、外卖骑手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教”,坚持疏堵结合、宣整同步,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守法出行、文明礼让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026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