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3月16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明确改革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包括发挥足球育人功能;推进校园足球普及;促进文化学习与足球技能共同发展;促进青少年足球人才规模化成长;扩充师资队伍,并指出全国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现有5000多所基础上,2020年达到2万所,2025年达到5万所。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普陀区开展的校外阳光体育运动,和国家推进校园足球发展的精神不谋而合。2012年7月,由普陀区教育局牵头,普陀区体育局为业务指导,普陀区青少年中心为组织协调的普陀区校园足球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作为阳光体育运动的精品项目,既是创新实验更是推进手段。
“加入联盟有严格的申报制度用来把关学校质量。”普陀区青少年中心体育组的滕老师表示,联盟以校园足球的普及为起点,在普及中规范赛事,科学管理。从联盟申报、竞赛训练、课程建设、赛事制定、优秀足球运动员测试选拔分类管理和分段集训、校园足球文化等多个方面制定重点考评指标,进一步细化管理成员学校,在保证学校足球特色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学校梯队建设。
在区校园足球联盟杯赛中试行要求参赛的12名球员,每人每场必须踢满10分钟以上;在区阳光足球联赛中,新开设五—六年级组八人制比赛,要求五年级与六年级上场参赛的人数比例为4:4,旨在加强小学和初中足球工作的衔接,从而进一步梳理区域小升初的足球对口校,确保有足球技能的学生能可持续发展。
有项目支撑,有机制保障,如何展开培训以便体育老师们更好地进行校外体育活动?为此,区青少年中心举办各类培训活动,通过理论培训、实践运用和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强体育老师的校外体育教学技能;同时,编制相关课程教材,如普陀区校园足球联盟编制《阳光体育足球游戏集锦》作为实践培训课教材。“经过培训的体育老师,即使不是足球专项教练也能胜任一堂活泼生动的足球活动课程。”滕老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