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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13日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返回本期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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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空军招飞启动 面向全市招收两类学生
文/郭漪

    文/郭漪     

    记者近日获悉,2015年上海地区空军招飞工作全面启动,面向全市招收的学生有两类,包括本市户籍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及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仍然不招女生。

    按照规定,报考2015年空军飞行学员者,应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各项基本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其中,高中生应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mm/88mmHg;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预估高考成绩在一本线下30分以内。而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则为年龄不超过24周岁的男性(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按照规定,报考者务必按照空军招飞初选日程安排明确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和《2015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自荐情况登记表》,到所属地市指定的检测站进行初选。据悉,上海地区空军招飞初检将于11月2日在上海市浦南医院进行,检测项目为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等。

    初选合格的学生将于2013年12月在南京招飞选拔中心检测站进行复选,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入选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其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入选的军校毕业生飞行学员,在飞行院校学习2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近期将公布上海地区空军招飞具体信息,请考生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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