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颖
最近,互联网又因“人肉”肇事。广东一高中女生因被怀疑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该女生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女生遂自杀身亡。
此事令人唏嘘,且不论该女生偷衣服是否真有结论,店主这么做明显是侵犯了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近年来,互联网“人肉”行为一直饱受诟病,网民不分青红皂白的参与无疑将事端推向极致,甚至伤及无辜。无论是谁,在被“网络公示”,遭遇“网络审判”后都会不堪其扰,即便是犯罪分子都有名誉权和隐私权,更何况是一名高中生。
光是企求网民不要暴力没有用,要从制度上制约“网络暴力”。但是国家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提及“人肉搜索”,或许女高中生之死,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网络,需要规范,不能成为想怎样就怎样的“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