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求是进修学院语文高级教师 汪向明
则:常用作连词,有时也作副词。1.用作连词。
(1)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例】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2)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例】 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於此。(《岳阳楼记》)
(3)表示并列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分句里,表示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
【例】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4)表示转折、让步关系。可译为“可是、却”。
【例】 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5)表示因果关系。可译为“那么、就”。
【例】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游褒禅山记》)
2.用作副词。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就是”。
【例】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