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电话,人们会很自然地把1847年生于爱丁堡的爱尔兰人贝尔视为电话的发明者。不过,对此说法提出质疑的大有人在。
其实,美籍意大利人梅乌奇才是这项彻底改变了人类生活方式的工具的发明者。梅乌奇在1850年至1862年间设计了电话的初始模型。此后于1870年末,他为此项发明申请了短期的专利证书,但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梅乌奇无法为这项专利权继续付费,导致专利证书于1874年失效。
于是在两年后的1876年,电话的专利权最终落入了贝尔之手。
值得一提的是,在120年后,即2002年6月15日,美国众议院裁定梅乌奇为电话发明者。这一裁决姗姗来迟,对科学界和历史界影响不大,只是澄清了一个事实。结论是:如果梅乌奇能在1874年后支付10美元的续申费,那么贝尔一定得不到这项专利。一切终于真相大白,这样的一个误会只是源于那区区的1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