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近日下发《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对于2013年本市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作出了规定。据悉,目前体育类专业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考生须于2013年3月10日进行现场确认。
2013年3月10日报名现场确认
据悉,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3年3月10日9∶00—15∶00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现场确认体育类专业统考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一经2013年3月10日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
根据规定,考生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3年3月31日上午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者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
考试项目: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包括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每人限选一项)。
体育类专业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组成为:身体素质考试共3项,每项满分25分,三项总分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一项,满分为25分。具体各项目分值的权重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行确定,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确定体育类专业市统考合格线。
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13年4月20日前委托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单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可兼报其他批次非艺术、体育专业
体育类专业考试市统考合格线上的考生,可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持本人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单到本人文化考试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所在中学)填写《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报考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专业。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艺术体育本科批中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在高职(专科)艺术体育批中进行录取。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提前批中的其他专业。
录取线不低于同批次控分线的70%
体育类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中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在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