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广发银行”)原享有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权,2013年12月,广发银行已将该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后更名为上海市分公司,下称“长城资产”);2015年4月,长城资产又将该债权转让给中溢长茂有限公司(下称“中溢长茂”);2019年1月,中溢长茂再将该债权转让给上海班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前述三次债权转让的范围均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对公告清单上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抵债协议、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现广发银行、长城资产及中溢长茂特联合公告通知与该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有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相关权益已转让的事实。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班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溢长茂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3年11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向债权人偿还的利息及其相关权益,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

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债权人联系人:郑玮,电话:021-36068024,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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