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进一步健全大额交易工作机制 只针对可疑交易 不影响个人账户

明年1月1日起,个人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单日交易达到5万元,境内转账50万元或者跨境转账20万元以上,支付机构要向央行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业内人士指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执行大额交易报告制度,是进一步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机制,提高资金监测有效性,不会影响个人正常账户交易。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正常交易不受影响

早在今年7月,央行网站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加强信息传递,为对方履行大额交易报告义务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持续完善资金上下游链条信息。

根据《通知》,非银行支付机构2019 年1月1日起,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具体来看,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四类交易必须上报。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对于跨境收单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支付的人民币交易金额计算并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客户通过绑定境外银行卡进行支付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收单机构与其结算的人民币交易金额计算并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近年来,非银第三方支付规模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态势。不过,新规不会影响个人客户正常交易。对于一些市民疑惑,新规实施后,个人用第三方支付转账或消费都将受限制,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央行出台这个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不法分子的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而不是为了限制正常的大额消费和支付,平时大家正常消费不会受到影响。当然,如果有异常会被认定为可疑交易。

互联网金融都要监测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1月起,《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也将正式实施,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

今年10月10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又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出台主要目的是建立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反洗钱监管机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同监管和互金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做到履职各有侧重,工作相互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互金协会和其他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作用,借助自律组织的力量,促使从业机构强化内控建设、增强反洗钱意识,提升监管有效性。并建立对全行业实质有效的框架性监管规则。《管理办法》对从业机构需要履行的反洗钱义务进行原则性规定。同时,明确由互金协会协调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则,实现监管和自律管理的有效衔接。

《管理办法》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基本义务,一是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三是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四是开展涉恐名单监控。五是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够完整重现每笔交易,确保相关工作可追溯。

除了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都将纳入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统一监管框架,《管理办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该办法也提及,客户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外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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