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通”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 吴缵超

本报讯 债券通开启步伐渐近,昨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通”交易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债券通是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17年5月16日宣布的,同意内地与香港开展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旨在让中国内地与境外投资者通过在香港建立的基础设施联接,在对方市场买卖债券。据此前央行公告,“债券通”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北向通”是指境外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投资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

此次《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为“北向通”,“北向通”交易的品种为现券买卖,可交易的券种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等。

“北向通”交易日为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香港市场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日期,具体为每个交易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征求意见稿》规定,境外投资者发送报价请求的请求量最低为100万元人民币,最小变动单位为100万元人民币。

交易中心将根据《债券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对“北向通”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测,包括频繁发送不反映真实交易意向的报价量;报价回复价格、成交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以任何形式操纵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未按成交信息履行结算义务,多次出现结算失败;央行、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等等。“北向通”投资者发生上述异常交易情形的,交易中心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或取消“北向通”交易权限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