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私募被要求重披自查报告

记者 孙琪

本报讯 整改一年期限已过,新三板挂牌私募将何去何从呢?日前股转公司给了明确答复:挂牌私募机构和主办券商应按照统一要求,分别对自查整改报告和核查报告进行调整完善后重新披露。

去年5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私募八条”和针对性的私募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其中要求挂牌私募的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须占收入来源的80%以上,私募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其管理基金中的出资额不得高于20%,那么一年过去,自查整改进行得如何呢?

日前,全国股转公司介绍了相关情况。该公司称规定的自查整改期限已届满,部分挂牌私募机构披露了自查整改报告,部分挂牌私募机构未直接披露,而是以各种方式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据Wind数据显示,在新三板挂牌私募有29家,有12家在1年期限内发布了自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