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4月份连续出台多个监管文件

房地产信托成立规模环比降四成

青年报记者 吴缵超

    4月房地产信托的成立规模73.18亿元。青年报资料图

本报讯 银监会4月份连续出台了多个监管文件后,新发信托产品的数量受到影响,特别是监管层“重点关注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4月份房地产信托的成立规模更是环比下降了40%。

信托发行和成立规模双降

用益信托的数据显示,4月信托市场发行规模环比降了6.01%,成立规模环比下降35.87%。据统计,4月共有55家信托公司参与集合信托产品发行,共发行509个集合信托产品,发行数量环比下降了2.67%,集合信托产品的发行规模达到1133.32亿元,环比下降了6.01%。从成立情况来看,共有52家信托公司成立543个集合信托产品,虽然较3月的597个,成立数量上升,但是4月集合信托产品的成立规模只有796.9亿元,环比还是下降了35.87%。

具体来看,用益信托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房地产信托的成立规模73.18亿元,与3月份的122.34亿元相比,下降了40.18%。而工商企业信托的成立规模为128.01亿元,较3月份出现上升。统计显示,4月成立的集合信托的平均预期收益率为6.6%,较3月份相同时点统计得到的6.51%,增加0.09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认为,4月份集合信托发行和成立规模双降,说明了监管机构“强监管”效应开始显现。

信托公司应加快转型

中融信托研究认为,3月29日到4月12日,15天里银监会出台了7个监管文件,虽然主要针对的是银行业,但大资管的其他子行业也势必会受到波及。信托方面短期同业业务会受到一定的冲击,但长期来看,这种“强监管”有利于信托向本源回归,信托公司应以此为契机加快转型,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中融信托预计,新的监管要求将使信托业通道业务承压,信托的通道业务会出现明显回落,或将对未来信托业的增长形成一定的制约。同时传统融资类业务也会受到影响,“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增长会有所受限,政信合作业务也会受到一定冲击”。

对于房地产信托业务,中融信托认为,此次监管强调要关注房地产信托业务的风险防范,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重点关注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因此,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增长会有所受限。同时,《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严禁接受地方政府担保兜底”;“要依法合规开展专项建设基金、PPP等新型业务模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异化形成违规政府性债务。”可以预期政信合作业务会受到一定冲击。

此外,考虑到银行与信托的合作业务中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理财及同业资金,此次对银行理财、同业投资监管的强化,将可能对信托公司机构端资金来源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监管的加强,预计那些销售不规范或依赖第三方销售的信托公司,在资金端募集会受到一定影响。

中融信托表示,下一步信托公司应加快转型,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开展差异化经营,形成特色业务。根据转型方向,未来信托业的差异化路线可围绕三方面进行,包括利用跨市场配置的天然优势,注重加强股权投资、资本运作能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利用过去积累的与产业结合的资源和经验,升级传统融资业务,发展新型私募投行;发展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信托本源业务,为客户提供较为全面的财富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