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上多所初级中学公布了2024年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工作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关注过程性和参与性,不强调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结果“合格”即由初中学校赋满分50分。 根据各校公布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评定工作方案,今年综评的合格标准为:学生完成初中学校的德智体美劳等必修课程,达到《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规定的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和安全实训等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要求,完成并提交自我介绍和真实有效的探究学习(科学实验或社会考察)报告或创新作品说明的,即评定为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根据日程,5月1日至5月7日,学生可登录上海学生综评网对已录入的本人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确认;5月8日至5月13日为公示阶段,可查看本人报告和其他同学的公示数据,如有问题可在相关界面进行申诉,问题处理周期为5月8日至5月17日。 随后,学校将按照评价方案对本校学生进行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5月底前,毕业生、家长完成对评价结果的线下签字确认,学校将结果存档、上传。 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中考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需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开展相关工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格”即由初中学校赋5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 2024年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类别和顺序为:“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65%。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80%;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其中90%~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20%;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约占本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 来源:第一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