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中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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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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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长三角一体化 全国两会上委员为职业教育建言

记者 范彦萍 图/郭容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刘艳、丁光宏不约而同就大家关心的职业教育给出了金点子。一个聚焦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一个则涉及职业教育的长三角一体化。

记者 范彦萍 图/郭容 

刘艳委员:建议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入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艳判断:随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不断转型升级,但目前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层次、类型与产业发展需求仍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另一方面,对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改革举措和人才培养质量缺乏“硬考核”,集中表现在现行的每所职业院校都要执行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浮于表面。比如尽管中职和高职学校的培养目标不同,但是评价办学质量用的却是同一套指标。

针对三个维度的问题,她一一给出了对应的建议。

鉴于教育部现行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已实施多年,已成为评价我国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最重要、最权威窗口,刘艳建议,教育部层面改进、优化和加强对质量年报工作的领导,遴选委托专业团队守正创新,进行长期、系统研究;同时,坚持放管服改革,在维持基本框架与核心指标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省级)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各地的质量评价指标,引导职业院校加强和深化人才培养质量改革。

历史经验证明,校办企业可提供学生实习机会、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科研发展,在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促进社会就业、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也具有相当积极的作用。为此,她建议贯彻有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鼓励和支持校办企业发展,以此为平台引入企业资源合作共建;同时,应推动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利用资本、技术、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资源,通过共管、共建、共商、共享模式,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的校外实习基地,推动校外实习基地的多功能开发,将校外实习基地建成双方产品技术工艺的创新应用基地。

“我们要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制度体系建设。要正视教育类法规对企业没有刚性约束的现状,应建议尽快着手弥补涉企法规在服务社会方面的欠缺短板。”刘艳举例说,比如由国务院研究出台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条例》,各省(市)据此研究出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细则》,杜绝推进过程中出现“扯皮”的现象。如按照新版《职业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学徒培养培训,有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要求,在鼓励行业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各级各类“学徒培养专项资金”和“基金”,设计面向企业的补贴政策和机制。

丁光宏委员:建议成立长三角地区职业高校资源共享平台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复旦大学教授、上海中华职教社副主任丁光宏提交了一份《关于推进长三角职业教育一体化进程,助力区域高水平发展》的提案。

他指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已经五年多了,但是区域内的职业教育仍旧处在碎片化,缺乏一体化统筹发展阶段。

在经过调研后,丁光宏给出了一系列金点子。首先,他建议要成立长三角地区职业高校资源共享平台,扎实推进长三角地区各职业高校资源在线共享,“这种共享可以是线上线下的,在线上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平台或网站,供各职业高校上传和分享教学资料、实验设备、实习机会等资源。在线下则可以开展项目合作。比如师资交流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跨校的实践项目,丰富学生的实践培训机会,拓展职业发展指导,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他还建议建立长三角地区职业高校产业合作联合体,纵深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举办交流活动等方式,深化长三角地区校企合作;创建长三角地区职业高校产业合作技术转移平台。

“我建议要深化长三角地区职业高校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企业合作,携手推进高科技产业的国际合作。”丁光宏建议,设立专门的国际合作交流机构或平台,负责促进长三角地区职业高校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职业高校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国际合作交流,吸引优秀的国际技术人才来区域内工作。同时,加强对本地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促进职业高校与国际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持续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起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合作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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