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人社部将家庭教育指导师列为新职业以来,家庭教育指导师逐渐走入大众视野。日前,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23〕10号)精神,经过推荐、评审等环节,第一期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名单正式出炉。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学院王萍、上海师范大学附属杨浦滨江实验小学郑小燕、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贾永春、上海市奉教院附属实验小学戴宏娟等人入选。 记者 曹莹 家庭教育从家事变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颁布实施一年有余,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之下,人社部在去年年底将家庭教育指导师列为一个新兴职业。 家庭教育是人的性格、习惯、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基础,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它在人一生的经历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 家庭教育指导师主要职责是使家庭更加和谐、稳定、幸福、快乐、积极,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如父母沟通不畅、子女厌烦、家庭不和谐、孩子厌学等问题。通过教学,建立家庭教育的理论基础,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家庭。 破解家庭教育重点、难点、堵点 上海家长学校自2020年7月起启动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工作以来,重点针对教育系统的中小幼教师,已经培养出了近3000名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他们活跃在学校和社区,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逐渐成为上海家庭教育领域中一支举足轻重的生力军。 据悉,本次家庭教育指导名师工作室的遴选遵循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若干家庭教育指导理念先进、实践扎实、注重研究、成果显著、具有较强实践和科研能力的家庭教育指导知名专家或资深指导者,领衔工作室建设,通过项目驱动,破解新时代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可示范、可借鉴的相关实践和研究成果,培养一支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创新,在全市或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家庭教育指导核心骨干队伍。 “依法带娃”指导家庭教育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人民法院)“春天的蒲公英”家庭教育指导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浦东图书馆举行。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上海浦东人民法院即着手在涉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中进行全流程的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浦东新区首份家庭教育令。此次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系列活动,是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又一次积极尝试。 据悉,上海浦东人民法院已精选了10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教育案例,不久将编印发布。这些案例可以进一步引导广大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 而上海其他区的公检法机构,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也一直在实践如何让“家长依法带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在工作中获悉,宝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李先生离婚纠纷案时,被执行人李先生未能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方式协助周女士行使对双方婚生子小东(化名)的探视权,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便向宝山区人民法院制发《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建议书认为李先生与周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后,李先生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均未能完全履行对周女士探视双方婚生子的配合义务,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因此,建议法院对被执行人李先生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