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报名工作通知和报名问答,根据通知和问答,两项考试时间分别如下所示: 2022年12月合格考科目及考试安排 2022年12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6科均采用机考形式,多科混排同时开考。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023年1月合格考科目及考试安排 2023年1月开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其中语文、数学采用笔试方式。外语分为笔试和听说测试,其中笔试不含听力;听说测试包含听力内容,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分批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更多需要关注的问题 ○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的成绩能否替代? 参加春考或秋季高考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用春考或秋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是否可以重复报考? 考生若取得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则不得再报考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设有效期吗? 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始终有效。 ○中职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否替代? 两类考试成绩不可替代。 ○在外省市获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上海可以认定吗? (1)本次合格性考试报考期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申请认定,但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2)考生可持外省市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申请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 (3)学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合格后,不可再参加其已认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也可报考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在外省市参加的相应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4)为避免漏报,学生申请成绩认定时,须先进行本市合格性考试的报考,待相应科目成绩被认定合格后可再取消报考。 来源:市教育考试院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