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七省(区)发布了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七省(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正式启动。 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1个省份分四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七省(区)自2021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高考不分文理,实施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本次七省(区)的新高考实施方案均为“3+1+2”模式。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历史、物理2选1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2014年,上海、浙江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各省份分阶段稳步推进。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地加入第二批试点行列,并在2020年迎来首批“3+3”模式的新高考考生。 2018年,第三批新增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个省份,采用的是“3+1+2”模式,并在今年迎来新高考首考。 2021年是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同步推进的一年。七省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实施,意味着更多的学生能够享受到更加多元的考试选择,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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