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11月11日,上海市机构改革动员会举行。 市委书记李强指出,这次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深刻变革。改革方案体现了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要求。 根据《方案》,市委职能部门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同时,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设置了部分机构,优化调整了一些机构职能。 改革后,本市共设置党政机构63个。党委机构2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4个。政府机构43个,其中,市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6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9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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