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回顾了过去五年教育改革取得的成绩,画出2018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其中,“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也是重点之一,同时也出现在李克强总理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 该如何看待“减负”?两会期间,来自教育界的代表委员们给出了他们的观点,让我们看看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戴立益,复旦大学高教所副教授徐冬青是怎么说的。 记者 郭漪 “减负”是要把学习主动权还给学生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 戴立益 “减负”并非意味着不留作业,更不是说让学生完全没有学习的压力,“减负”是要把学习的主动权真正交给学生。孩子的课业负担来自学校简单而低水平的重复强化,过分强调重复书写、记忆的知识,缺乏有针对性的强化与自由想象。作业占据了学生们大多课余时间,没有留给学生更多自由思考的时间与空间。对此,应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水平,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对于学校来说,要开发多样化的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展现好奇、自由想象、大胆质疑和合作探索,从而唤醒每一名学生的潜能,构筑每一名学生的自我激励系统,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够主动地、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天赋。教师也要转变,要从关注学习成绩本身转向关注学生学习的全过程。 教师还可以通过大数据采集与分析,了解学生成长经历、知识基础、认知特点,从而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和精准助学。学校与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尝试建构课业负担检测预报模型,实行基于事实的时时跟进检测制度,提高“减负”效果。 今天我们为什么要大力“减负”?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徐冬青 针对各种认识误区和偏差,我们必须正本清源,并从现实出发,加大治理学业负担过重的力度,继续深入地走好统筹协同治理学业负担过重问题的“减负”之路。 标准“减负”。加大对国家教育方针的宣传,着力加强教育机构的守法意识,尤其是要加强国家出台的各类教育法规、课程标准等的法律效力,需要明确这些法规和标准,其适用范围应该是所有该年龄段的教育机构,否则,这些法规和标准的权威将受到质疑,依法治教的进程将受阻。 公益“减负”。阻碍“减负”的一个很大的社会驱动力是利益。伴随着市场对教育的渗入,利益动机助长了负担的加重,为了利益,诸如“不要输在起跑线上”等错误教育观念,驱除了正确的教育观念。因此,只有旗帜鲜明地提高教育公益性,扩大公益性的民办学校,遏制教育营利的行为,才能杜绝阻碍“减负”的利益之源。 专业“减负”。学业负担过重还有来自教育专业的原因。提高教育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能力,改变应试教育简单、重复、机械的,以及缺少教育内涵的训练方法,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让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坚守教育信念,传播教育文明,坚持正确的育人理念,坚决执行国家的教育意志,才是“减负”的专业保证。 责任“减负”。“减负”之难,难于上青天,某种意义上,是各类主体的合力所致。跨越“减负陷阱”,必须厘清各类主体的责任,只有政府、市场、家庭、学校、教师承担了各自的责任,并建立问责机制,才能真正将学业负担减下来。在这个意义上,政府不但要履行自己的责任,还需要履行对各类办学机构和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规则设计,规范治理,规律引导”的公共责任,才能最终打赢这场事关祖国未来的“减负大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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