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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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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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检察官说法】

“拗分”绝不是小事

【微说】殴打勒索同学致人轻微伤

某日下午,本市茶陵路某弄堂内,只见几个未成年人围着另一同龄人,对其拳脚相加、棍棒殴打,强行抢走了被害人瞿某人民币50元及手机一部。这一举动在未成年人口中叫做“拗分”。瞿某被殴打后,造成头面部、双臂、背部、双腿外伤、右颞部皮下血肿。经法医鉴定,瞿某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

经查,实施犯罪行为的共有九人,其中六名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且都是在校学生。六人中的四人父母或离异,或无业,即使父母双方都有正当职业,平时在生活和学业上对子女也缺乏必要的监管。此外,学校等社会主体对于“拗分”事件或置之不理,或仅批评了事,而一些问题学生也不认为这种行为触犯法律,从而导致“拗分”行为屡禁不止。

【罪错】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说法】

“拗分”是问题青少年采用暴力或威吓手段获取别人钱财的一种行为,也是近年来在问题青少年群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形式,其犯罪手段恶劣、形式多样。由于这一现象尚未引起社会、学校的足够重视,因此“拗分”者往往反复作案,对于广大青少年的心理伤害十分严重。

要阻止“拗分”现象的蔓延,家长必须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学校要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未成年人自己也要充分掌握自我保护的技能。

(本期内容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版权归作者所有,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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