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不敌江湖,十载再加十载,不只是他自己,所有回乡的人都带去了陌生气息,想必,故乡比他更落寞。 一对老情人聚会,你也会发现,总有一个人的记忆似乎更好,记得情人节大餐的菜单,谁给谁发的笑话,哪件好看的衣服……而另一个,为什么轻易忘记了呢?你会辩驳记忆是大脑的天赋,人各有异,也会假托立场不同,记忆的面貌本来就有差别。但你不会否认,被记牢的事会让人感动,越是微不足道,越能洞穿时空,唤起你微妙的震颤。 W先生万万没想到,时隔二十年,他在前女友的记忆中依然纤毫毕现。早餐的价格、胡须的形状、循环播放的曲目、母亲的生日、当时的梦想……他觉得自己永远凝固在那段时光里,在她记忆的牢里,日复一日承受她的爱。 事实上,根本不是W提出的分手。在他想来,他们两人中该是他本人更珍重这段感情。他甚至做好了求婚的准备。是她决定远走高飞,口口声声要自由,把他抛在故乡的老城里。虽然,几年后他也跟从大流来到大城市,但他没有她当年奋不顾身的劲头。 故乡也不记得他了。出来打拼这些年,故乡一年比一年陌生。随着爷爷奶奶故去,叔伯家的二代也都流散大城,连春节都渐渐没人回去了。老宅倾颓,田地只留给一位远亲打理,租的租、荒的荒,他和兄弟们夏天洗澡、钓鱼的池塘都干涸了。就连空气也似乎变了味道。乡土不敌江湖,十载再加十载,不只是他自己,所有回乡的人都带去了陌生气息,想必,故乡比他更落寞。 W先生现在坐在外滩新开的意大利餐厅,对面坐着从意大利离婚回来的初恋女友。她比他经历了更多城乡,更多情爱,更多冷暖吗?看不出来。就像他,被她藏得那么深,好像离开他之后的每个日夜都在思念他,好像在她深海般的记忆里有专属他的沉箱。W觉得,说忘了更洒脱,一旦洒脱,真假也就无所谓了。男人大概都像他这样善忘吧,记牢细枝末节的人太像女人,喋喋不休历数往事的人又太像老人。他坐在那里吃掉鲜嫩的羊排,默默地领会到她诉说的本质:她老了,哪怕看起来依然很美。 W先生从来不曾恨过她,连一丁点儿讨厌都没有。但当他意识到自己在她记忆的牢里时,他觉得特别想逃走。 她的念念不忘就像一枚沉重的铜章,烙印在栩栩如生的往昔,却宣判了一切永不再来。那比遗忘更令他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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