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新闻有一个永远火的主题,叫“前妻”。汪峰娶了章子怡,汪峰前妻被扒了好几个月。不久前,马雅舒结婚,她吴奇隆前妻的身份又被扒了一遍,因为吴奇隆演的某位阿哥走红,马雅舒还被冷嘲热讽一段。然后,又有高晓松前妻和某人前夫热恋的话题,照片中,夕又米大眼短发,和某男子甜得发腻。 按照某些人的逻辑,这些二手货是配不上“幸福”二字的。所以,关于“前妻”的新闻,多有贬义。马雅舒嫁人,马上就有人说她是“火速结婚”,意思是太急吼吼了。你原配都没有搞定,离婚的女人,比这几天英镑贬值还多,半路夫妻?哼哼。 除了离婚的女人,跟男人上过床的女人大概也在贬值之列。这种观点最登峰造极的是某高中性教育课本编者。直通通地说:“婚前性行为,对于女孩的心身危害尤其巨大。女孩因爱献出身体,并不能增加男孩对她的爱,还会被‘征服’她的男孩认为她‘下贱’。” 可是,很“纯洁”、不“下贱”的女人还真的不好找。女孩子恋爱的年龄从十八岁开始,初恋大多是无疾而终,据说80%的校园情侣并不能结为夫妇,要找到合适自己的,通常也总要轰轰烈烈地爱上几场,待到谈婚论嫁怎么也要二十六七岁。也就是说,你每一次的新欢,基本上都是别人的旧爱。爱到浓时,有一点越轨是谁也控制不了的。 某课本君大概要顿足捶胸了。那怎么办呢?十七世纪时莫里哀想了个办法:养成。他写的《太太学堂》里,男主人公觉得世上女子都很下贱,于是开始了他的处女养成计划,他将一个四岁的女孩送进修道院进行封闭式教育。可是,养成计划并不靠谱,十四年后,当这个蠢货以为贤妻养成的时候,女孩却跟她心目中的爱人走了。 再给课本君来点猛料。洪晃提倡,将性就当作一种生理欲望来看,不要附加太多道德和伦理的东西。和男人(包括男友)分手,意味着一段感情结束,但并不意味着幸福的终结。还是马雅舒的话励志:人追求幸福永远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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