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都市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09月21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回应:涉事员工已离岗再培训

其他加油站有类似情况将严肃处理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本报讯 9月17日下午,黄女士开着自己的奔驰汽车去加油,结果被加油站工作人员“强行推销”一款中国石油生产的“昆仑之星汽油复合剂”去积碳。而且买了一瓶又被告知一瓶不管用,要买6瓶才有效果。

事发后,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紧急赶到事发加油站,调取当天的相关录像后开展调查。

9月20日下午,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向本报发来“关于常德路加油站事件的情况说明”,说明中称:对当事“昆仑之星汽油复合剂”促销人员立即离岗再培训,近期不再安排上岗。与此同时,公司立即对加油站的“昆仑之星汽油复合剂”销售情况进行摸排,对涉及相关销售人员进行培训,严禁违反客户意愿进行销售,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中国石油:会对相关销售人员进行培训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邹女士1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规范工作人员的销售行为,在上岗前,他们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

在说明中,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表示:公司坚决杜绝“强制销售”的行为,对此类问题也将严肃追责。同时,从2009年以来,公司一直坚持“神秘顾客”暗访监督机制,每月全覆盖督查加油站现场服务。中石油也建立了95504客户投诉热线,虚心接受广大顾客的监督。对客户提出投诉的个案,公司都积极处理,持续跟踪直至圆满处理完毕。

针对消费者黄女士遇到的情况,邹女士表示,愿意当面道歉并进行协商处理。下一步,公司将立即对加油站的“昆仑之星汽油复合剂”销售情况进行摸排,对涉及相关销售人员进行培训,严禁违反客户意愿进行销售,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消费者:希望加油站进一步整改

19日晚,黄女士接到了来自中国石油常德路加油站的道歉电话。

一名姓张的负责人在电话中称,当天对黄女士进行推销的工作人员是一名临时促销员,并非加油站的正式员工。“因为加油站的正式员工统一穿着黄色衣服,而当天的男性工作人员穿的是其他颜色服装。”

该负责人表示,愿意全额退款黄女士购买汽油复合剂的300元费用,并当面给予道歉。对于加油站的道歉,黄女士表示,“我希望,加油站引以为戒,进一步整改。”

律师说法

如果是强制销售,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如果加油站工作人员在消费者不知情的前提下,强制让其购买汽油复合剂或者燃油宝,并忽悠他们必须整套购买的行为,属于强制销售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市人大代表厉明律师告诉记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厉明律师看来,黄女士的这个事件中,工作人员在她未同意的情况下,先添加汽油复合剂,再要求黄女士付款的行为也一样,黄女士完全有权拒付费用。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存在这个问题,消费者单方面很难取证,因为能提供证据的录像设备是加油站的。”厉明律师建议,消费者在加油站遭遇强制推销时,要沉着应对,要注意观察推销人员是否是加油站工作人员,保留好消费记录等相关证据,再到消保委投诉处理。“可以通过手机录音的方式,尽可能把这个事情还原,把证据固定下来。”

 

 

青年报